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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27日接到大连普湾新区土地房屋局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因普湾新区总体规划对公司所在地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作出规划调整,新区对公司采取异地重建方式进行安置。
1、依据国家、省、市和新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对公司进行补偿。
2、公司可自行选择新址,或公司提出选址意见由新区管委会负责协调确定新址。
3、公司在新址建设完成并具备投产条件后立即进行搬迁。
根据公司分析预测,该通知对公司产生可预见的影响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中育苗基地、研发中心面临重新选址建设,募投项目建成投产的时间将会较预期延迟,根据招股说明书此募投项目的建设规模、经济效益不会受到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尽快确立新的建设地址,地址一经确定将加快建设投产。
2、本次列入搬迁范围的公司海域资产包括:公司位于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现有约1975亩围堰海参养殖圈整体搬迁后将被政府收回,采取一次性资金补偿方式。未来公司围堰海参养殖面积减少约1975亩,预计每年减少收入约1000万元,减少净利润约600万元。
3、本次列入搬迁范围的公司陆地主要资产包括:6万立方米水体育苗室、保种楼、办公用房、锅炉房等配套设施;涉及土地面积合计为110,298平方米。根据搬迁通知第3条内容,公司在新址建设完成并具备投产条件后立即进行搬迁,因此对现有生产经营不构成影响。
4、公司搬迁补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需按照政府政策执行。
对于公司整体搬迁事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