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正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10月27日下午2:3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大学研究院B区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永强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68人,代表股份91,943,23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54.728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80,810,323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48.101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4人,代表股份11,132,907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6.626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应邀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二)《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2.1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2.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2.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2.5定价基准日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2.6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2.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2.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2.9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2.10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2.11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四)《关于增资深圳煜城鑫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六)《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八)《关于先行建设锂动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42,7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九)《关于对深圳市拓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及深圳煜城鑫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40,63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洪蛟、敖华芳;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