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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0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0-02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臧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新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新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2,291,611,439.282,079,117,572.741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877,304,124.211,686,967,551.5011.28
股本(股)428,854,400.00329,888,000.003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385.11-14.29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323,632,221.2186.35798,810,675.158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5,245,635.15169.25271,291,014.0215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58,479,770.26156.4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835997.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87169.240.6326154.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87169.240.6326154.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74增加5.00个百分点15.25增加8.5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4增加5.00个百分点15.08增加8.51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2,591,370.0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64,505.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744.57
所得税影响额-166,288.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6,433.56
合计3,158,408.0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23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102,819,600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54,262,29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445,556人民币普通股
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2,807,51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490,28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5,762,55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200,876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452,817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3,869.4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支付设备款减少;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6,011.21万元,减少202.66%,主要系报告期向银行借款筹资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的触摸屏项目在已达设计产能基础上,经优化配置和优化工艺流程,进一步充分挖掘产能,该项目产能达到6万片/月。

2、报告期内,触摸屏技改项目开展顺利,已提前实现投产近达产;中大尺寸触摸屏项目正按计划进度开展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1)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重要管理人员

(1)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重要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吉清、梁正和李国祥特别承诺,对于其各自因受让金建中信托受益权而取得的公司股份(包括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送红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在金建中对其受让信托受益权事宜作出书面确认之前,不会转让该部分股份。

严格履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20%~150%
2009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6,657,907.3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2010年,随着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渐好,公司产品市场需求亦呈较好的提升态势;实施项目顺利达产可望为公司全年业绩产生较好的利润贡献。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臧卫东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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