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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何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绍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内没有分红事项。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勤

  201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明制药 编号:临2010-24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六届五次监事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屠国良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规定,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0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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