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
2010年7月2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事项。7月29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上述预案及相关事项。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提交广东省国资委备案,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及有关中介机构正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完成上述工作的预计时间尚难以确定。待上述各项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公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相应的程序。
二、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的批准或核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广东省国资委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备案以及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准;(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同意豁免粤电集团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外资审批事项,需取得商务部和/或其他外资主管部门的批准;(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且豁免粤电集团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有权机构的审批。
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