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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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雄、总裁肖再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朝晖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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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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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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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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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0年5月26日,公司发布了《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根据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持有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财建【2010】166号文)的精神,财政部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属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将所持有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018,000股国有法人股无偿转让给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目前,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在有盈利的情况下,每三年以现金分配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现金分红情况。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雄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