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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董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巩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巩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010年8月对同一控制下的电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根据准则调整会计报表年初数。@2、公司4100mm宽厚板项目主体工程投产后,钢材的销量增加,销售收入增加,但4100mm宽厚板主体工程投产后处于设备磨合、逐步顺行时期,成本相对较高,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3、公司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204,663千元,主要原因一是4100mm宽厚板项目主体工程投产后,公司钢材销量增加,销售费用有所增加;二是贷款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大使利息支出增加。@4、公司存货储备增加等原因,使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出量为人民币1,599,870千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于本报告期,本公司在稳定重庆市大渡口区生产运行的同时,继续协同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钢集团")推进环保搬迁,实现科学发展。为此,本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6日就重钢环保搬迁中本公司拟实施的部分项目的RMB30亿元融资进行协商并签署了意向性框架协议,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该融资租赁事宜;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15日作出决议:由本公司向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的新区建设项目投资约RMB14.0576亿元,新建一座120t超高功率电弧炉及配套的120tLF炉、120tVD炉(真空处理炉)、一台Φ400/Φ210mm圆坯连铸机,新建一条Φ50~150mm大棒轧钢生产线和Φ5.5~50mm棒线复合生产线。该项目将于2010年11月动工,预计将于2011年底完工投产。@(2)募集资金项目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1780mm热轧板带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工程款,截止201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仍为13千元。该项目于2010年8月进入试运行阶段。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10年9月9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重钢集团承诺:本公司因搬迁发生的固定资产(包括本公司按国家工信部相关文件精神关停的设施)减损将由重钢集团给予补偿,弥补方案将待国家发改委核准重钢集团整体搬迁、重钢集团和本公司确定详细搬迁方案之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确定。截止本报告期,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违背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林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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