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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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郑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英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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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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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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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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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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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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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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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郑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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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Ο一Ο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16 股票简称:华北高速 编号:2010-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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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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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共有董事14名,董事王占英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予委托,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13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与山东宏昌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山东华潍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本公司已与山东宏昌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S325胶王线安丘至青州段改建项目。为推动改建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与山东宏昌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山东华潍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经与山东宏昌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协商,确定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占总注册资本的60%;山东宏昌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占总注册资本的40%。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Ο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