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本公司董事长凤良志先生、总裁蔡咏先生、总会计师高民和先生和财务会计部经理司开铭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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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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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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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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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为满足申请股指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需要,公司决定收购具有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五矿海勤期货有限公司(具体公告见2010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同时转让国元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权(具体公告见2010年5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目前,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成,五矿海勤期货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元海勤期货有限公司”。
2、2010年4月28日,国元集团质押给徽商银行合肥鼓楼支行的71,500,00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截至目前,国元集团累计质押公司限售流通A 股13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具体公告见2010年5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申请到香港主板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申请到香港主板市场上市工作,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具体公告见2010年7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0 年10月25日届满,公司于2010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正在办理换届选举的相关事宜。
5、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函[2010]1号《关于证券公司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机构部部函[2009]586号《关于印发〈证券公司综合监管报表〉编报指引第7号的通知》的规定,公司编报了2010年1-9月财务报表。为使报表可比期间的列报口径一致,重新编报了2009年1-9月财务报表,现将重新编报的2009年1-9月财务报表与原披露的财务报表存在差异的项目列示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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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将向基金公司等提供交易单元确认的收入从“其他业务收入”项目重分类至“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项目;将向基金公司等提供交易单元发生的相关费用从“其他业务成本”项目重分类至“业务及管理费”、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项目;将向基金公司等提供交易单元取得的现金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重分类至“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项目;将向基金公司等提供交易单元支付的现金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重分类至“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项目。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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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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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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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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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