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应发出通讯表决票15份,实际发出通讯表决票1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3份。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吴建、行长樊大志、财务负责人宋继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关文杰,保证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
注:公司将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纳入利息收入科目核算,并相应调整经营活动现金流,同口径调整上年同期数据。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实体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受让的本公司4.16亿股原非流通股股份的锁定期做出如下承诺:自股份交割日起的5年内不会出售、转让、托管、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受让股份的全部和/或任何部分及相关权益,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将受让股份项下的任何权利转让或质押给任何人士,除非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相悖要求。未违反做出的承诺。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7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10—3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27日,会议应发出通讯表决票15份,实际发出通讯表决票1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3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并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市场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10年度华夏银行总行级高管人员薪酬晋档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