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张俊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兆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金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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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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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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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①销售商品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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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原则:按公司与关联方的相关协议执行,即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本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商品与向非关联方销售商品执行统一的定价政策。
②采购货物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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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原则:按公司与关联方的相关协议执行,即公司向各关联单位采购的货物的采购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关联方向本公司销售货物的价格不高于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样货物的价格。
③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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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原则: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费按双方签署的《委托开发合同》执行;本公司委托漯河双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代理进口货物,代理费按双方签署的《委托代理进出口合同》执行。
④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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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原则:本公司为关联方产品提供运输服务的价格按市场价结算。
注:公司2010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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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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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