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独立董事扈广法先生、夏中英女士均委托独立董事刘丹冰女士出席会议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到会的董事及其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其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决议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其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决议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同意其2010年度购买总额不超过1.3亿元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同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其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决议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工程主要内容为三聚氰铵工程生产装置界区内的土建施工,合同价款6000万元,工期: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
同意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同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其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决议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工程主要内容为10万吨/年甲醇制芳烃土建、安装工程,合同价款3779.38万元,工期:开工之日至2011年9月30日。
同意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同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安装工程合同,其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决议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工程主要内容为四标段所包含的所有承包方指定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合同价款4131.2万元,工期:开工之日至2011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