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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0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信银行为嘉实H股指数(QDII - LOF)

  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中信银行自2010年10月29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0827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的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9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代销机构网上申购嘉实H股指数

  (QDII-LOF)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从2010年10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等代销机构网上申购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基金简称:嘉实H股指数(QDII-LOF),基金代码:160717)

  一、适用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发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湘财证券、万联证券、国都证券、德邦证券、广州证券、中原证券、瑞银证券、国联证券、长江证券、光大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华宝证券、齐鲁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招商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东方证券、华融证券、信达证券、安信证券、日信证券、东吴证券。

  二、申购费率优惠措施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上述代销机构网上交易或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非现场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措施执行相应代销机构的规定,但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相应代销机构有关规定。

  三、咨询方式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9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及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10年10月29日起,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以下简称“本基金”)通过代销机构和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简称:嘉实H股指数,基金代码160717)。

  一、适用投资者

  本基金开办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适用个人投资者或/和机构投资者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二、办理场所

  自2010年10月29日起,投资者可到相关代销机构的业务网点或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相应代销机构及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的有关规定。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通过相关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

  以下代销机构开办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各家代销机构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及其金额级差要求如下:

  ■

  ■

  各家代销机构的具体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执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有关申购费率的规定,但下列代销机构开办本基金定投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措施及业务规则执行相应代销机构的规定: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华泰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齐鲁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华融证券、信达证券。

  (二)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

  1、支持银行卡

  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银行卡,包括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招商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广东发展银行理财通卡、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借记卡。

  2、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个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本基金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3、金额限制

  个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为500元以上(含500元)。

  四、交易确认

  以投资者的实际扣款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本基金的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2日,投资者可在T+3日到相关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或者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查询本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五、业务咨询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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