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0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拟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三年期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见2010年7月6日和2010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2010年中期票据发行已于2010年10月25日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0]MTN109号)注册通过,核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公司2010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将于2010年11月3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每张面值为100元,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本次发行所募集的款项将用作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借款,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建设老挝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以及中期票据规定允许的其他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