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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0年10月28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进展公告(五)》中,由于工作疏漏,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珠拉扎嘎矿区金矿的平均品位1.98克/吨误写为0.98克/吨。特此更正并致歉。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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