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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汪建中案开庭 “抢帽子”交易成控辩焦点
魏曙光

  证券时报记者 魏曙光

  本报讯 被称作中国首例操纵证券市场案的“汪建中荐股案”,昨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汪建中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提起公诉。昨日的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17点40分,当庭没有公布宣判结果。

  公诉机关指控称,汪建中在担任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于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间,使用本人及他人名义,开立多个证券账户,采取先行买入相关证券,后利用公司名义通过媒介对外推荐该证券,人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并于上述信息公开后马上卖出相关证券,非法获利。  

  在自辩环节上,汪建中对于公诉方指控的交易方式、操纵证券市场、使用本人和亲属名义开立证券账户等均表达了异议。他认为自己主观上没有故意操作市场,只是在常年短线交易技巧的基础上,利用公司推荐部分股票信息而已。

  特别是,汪建中极力撇清公司荐股和自己买卖股票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推荐股票是公司正常的业务模式中的一环,是公司行为,且该行为符合投资者的利益,检察机关指控的55次操纵行为也是公司的业务行为。

  据承办汪建中案的检察官透露,根据《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第35条规定,汪建中及北京首放操纵市场的手段应定性为“抢帽子”交易操纵。

  所谓“抢帽子”交易操纵,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对于亲友账户问题,汪建中承认接受证监会调查后,曾在安徽老家提取1个多亿的现金,分别转存在他大哥、二哥、三哥等家人的账户中。但是,更早之前的资金却是他自己赠与家人,并代理其炒股,至于购买什么股票他们均不知情。

  在昨日的开庭现场,汪建中的辩护律师有两位,其中之一的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否定了汪建中的荐股对于股市波动造成了决定性影响。他表示,汪建中购买工商银行、中国联通等超级大盘股,这些股票流通市值动辄上千亿人民币,而汪的资金仅有几百万,无法形成操纵市场。

  他认为,在当时的牛市气氛中,即使汪建中不推荐,这些股票仍有机会大幅上涨。从具体事实看,在检查机关指控所涉的38只股票中,汪建中卖出之后,一些股票仍有不小的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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