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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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童来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阳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群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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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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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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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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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大事项: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事项进展: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月15日有关申报材料已报送中国证监会。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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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增长,因为本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财务结构改善,财务费用大幅降低,使本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2、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已于2010年4月30日完成了现金红利发放,以22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扣税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201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