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会议应表决董事15名,实际表决董事15名。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高建平、行长李仁杰、财务负责人李健保证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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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配股方案,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指标。
注2:本报告所披露的数据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合并报表数据。所合并子公司为2010年8月获准开业的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2 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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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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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数据为上报监管机构的母公司数据。
2.4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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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口径,公司不良贷款余额为39.8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48%,拨备覆盖率为287.06%。
2.5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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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公司本报告期变动较大的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及变动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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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公司本报告期变动较大的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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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附属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获准开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报告期内公司独资设立的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获准开业。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获准经营融资租赁及相关业务。详见公司2010年8月30日公告。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配股方案于2010年6月实施完毕,福建省财政厅、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全额参与认购配股股份,并承诺在本次配股新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现时上述股东遵守承诺,没有转让所配售股份。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后)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