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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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熊瑞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战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梅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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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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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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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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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52.58%,系本年销售回款收到的银行票据增加所致。
2.应收帐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22.50%,系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联亨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228.71%,系本期采购付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210.27%,主要是(1)本期支付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款,因相关手续未完成故暂挂帐;(2)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联亨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3)往来款增加。
5.存货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84.49%,系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联亨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发放贷款及垫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90.35%,系下属公司武汉同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典当回款所致。
7.固定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36.11%,系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联亨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8.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67.64%,系支付LED产品测试平台及生产设备工程款所致。
9.商誉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3,039.52%,系由合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联亨技术有限公司报表形成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207.70%,系本期采购付款增加所致。
11.应付帐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248.14%,系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联亨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94.58%,系本期上缴上年汇算清缴的各项税费以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增加所致。
13.应付股利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237.02%,系本期利润分配所致。
14.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497.99%,主要是(1)收到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LED项目投资款,因相关手续未完成故暂挂帐;(2)分期支付深圳市联亨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挂帐;(3)待支付的年金缴费。
15.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2.29%,主要是(1)薪酬支出增加;(2)研发费用增加;(3)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联亨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6.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98.13%,主要是上期计提了资产减值而本期未发生。
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75.84%,主要是上年同期计提了资产减值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61.29%,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减少以及采购付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一)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二)公司结合整体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实施了现金分红。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瑞忠
2010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0-02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深圳华安国际大酒店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瑞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授信总额担保的议案。
因我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武汉日电光通信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电公司”)的担保期限已到,同时根据日电公司2010-2011年度流动资金的需求,我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出资比例继续为其提供授信总额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伍佰万元整,担保期限为壹年。同时日电公司向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授信总额的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33亿元,占公司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2.66%,无逾期对外担保。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