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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0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本集团董事长吕明方先生、总裁徐国雄先生、财务总监沈波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10年1-9月,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36亿元、17.53亿元、11.05亿元,较上年同期扣除联华超市股权出售获得一次性收益后的营业利润11.02亿元、利润总额11.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亿元,分别增长48.46%、52.17%、66.16%。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据此,本集团因重大资产重组发生的定向增发注入企业及换股吸收合并注入企业在年初至合并日产生的净利润152,365,171.33元属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56,917,28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自愿锁定36个月至2013年2月10日。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本报告期主要经营业务分析

  2010年1-9月,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78.93亿元(未含托管的抗生素业务,下同),同比增长19.19%,主要为医药产品销售增长所致;实现营业利润16.36亿元、利润总额17.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05亿元,比上年同期扣除联华超市股权出售获得一次性收益(营业利润5.36亿元、利润总额5.3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1亿元)后的营业利润11.02亿元、利润总额11.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65亿元,分别增长48.46%、52.17%、66.16%;实现每股收益0.5560元。1-9月,本集团实现医药业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2亿元。截止至2010年9月30日,本集团所有者权益为117.68亿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所有者权益为91.88亿元,资产总额为264.97亿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601607.SH)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医药上市公司的样本股,于7月1日正式进入上证180和沪深300指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于7月22日发布的“中国医药板块上市公司排行榜”中,本集团位列“医药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排行榜(50强)”主榜第1位。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于9月4日发布的2010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名单中,本集团分别位列第203位、第99位。在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10年上海企业100强名单中,本集团荣列2010年上海企业100强第19位、上海制造业企业50强第9位。本集团下属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上海信谊百路达药业有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家企业获评2010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

  ■医药生产与制造:本集团医药工业业务覆盖中药、化学药、生物及生化药三大板块。借力于营销变革和聚焦重点品种的策略,1-9月,本集团医药工业销售收入(未含托管的抗生素业务,下同)61.0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56%;毛利率51.55%,较去年同期提升1.23个百分点。其中生物及生化制药业务实现销售收入9.18亿元,同比增长29.19%;化学制药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3.42亿元,同比增长15.38%;中药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5.27万元,同比增长8.53%;医疗器械业务实现销售收入3.18亿元,同比增长3.53%。1-9月,本集团未含税销售收入750万至3750万的产品167个(含抗生素品种,下同);销售收入3750万至7500万的产品16个;销售收入7500万以上产品共有18个,其中,乌司他丁、注射用头孢曲松钠的销售收入达到3.5亿元以上,参麦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噻肟钠、抗衰老片、龙虎清凉系列、丹参酮IIA磺酸钠注射液的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以上。乌司他丁、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的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5%以上。

  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贯彻实施聚焦产品战略。根据产品的技术水平、市场规模及潜力、赢利空间、产品周期等综合因素,确定了70个重点聚焦产品,通过统筹生产、营销、资金等资源实施重点投入,年初至报告期末集团重点产品销售增幅明显加快,使整体盈利空间得以提升。

  ■研发与技术创新:报告期内,本集团把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在坚持以创新药为发展方向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强化首仿药、仿制药、工艺开发为主的研发活动。年初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新增药品临床批文5个。在创新药物的研发方面,抗病毒性心肌炎一类中药槐果碱注射液进入II期临床。

  本集团2010年成功申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三批项目——“研发体系产学研技术联盟建设”(简称“产学研联盟”),其中“民口”产学研联盟国家重大专项立项已获终审通过,本集团已完成上报项目任务合同书,经核准的国家财政资助总额为3449万元。报告期内,本集团申报的上海市科委重大专项8个项目已完成课题任务合同书申报,预计将获得上海市财政资助首期拨款700万元。

  ■医药分销与零售:1-9月,本集团分销和零售业务销售收入217.0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38%;毛利率8.82%,较去年同期下降0.63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医药分销与零售市场份额稳居全国第二,在华东地区市场份额约为18%,其中上海市场份额为54.42%。报告期内,本集团依托分销零售平台“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致力于建设中国领先的全国性医药分销企业,力图实现两大转型:从区域性企业向全国性企业转变、从传统分销企业向现代分销企业转变。

  分销业务:1-9月,本集团医药分销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99.87亿元,同比增长21.80%。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加快分销网络的全国性布局,加速实施有效并购,与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的福建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与浙江、北京等多个地方性优势分销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同时务实推进深度整合,增进协同效应。分销增值服务与业务创新有所突破,年初至报告期末,医疗机构条形码项目实施17家,已基本覆盖上海地区所有三级医院,并已拓展到上海以外其他地区;结合“松江模式”(即社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开发建设长宁区社区药品配送信息平台项目II期工程,与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等已就SPD(医院内部物流)达成协议;工商联动发展有效,联动规模同比增长33%。

  零售业务:1-9月,本集团医药零售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7.15亿元。同比增长16.79%。报告期内,本集团以品牌建设与差异化竞争为主线,利用拥有“华氏”、“雷允上”、“胡庆余堂”等具有全国性及区域性美誉度的零售品牌的优势,以上海世博会为契机,经授权在世博村设立了唯一的药店华氏大药房,并以世博为主题,开展品牌建设与营销活动;多项业态创新取得突破:华氏芬芳生活馆已开出7家店,聚焦健康、时尚、生活(HFL:Health、Fashion、Life),满足年轻女性群体追求美丽、时尚与健康的复合需要;本集团与上海百联集团联手打造的的健康立方(H3 :Health、Handsome、Happy)体验店于9月18日在上海市闵行区隆重开业,倡导全新、立体的健康理念,形成品牌药妆和天然、有机、零负担的概念商品组合,配备专业的驻店健康顾问与美容顾问,提供皮肤测试、产品试用等贴心服务,标志着集团零售业务在健康领域的深度延伸;电子商务也取得较快发展,存货管理与配送系统得到完善,与“拿药网”建立了商业合作关系。

  ■内部整合:报告期内,作为对下属部分核心企业实施股权及业务架构重组的延续,本集团将原“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842.SH)吸收合并为上海中西三维制药有限公司。其余各项内部资产整合正按计划积极推进中。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继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集团已成为中国内地覆盖医药全产业链、综合竞争力最强的医药上市公司。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本集团希望借助资本市场筹措发展资金,支持其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扩张齐头并进,实现公司跨越性发展。

  2010年9月8日,本集团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议案》等10项议案,该等议案已经2010年9月27日召开的本集团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此,本集团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工作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法定程序已全部完成,该项工作全面启动,预计2011年6月底前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集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分红。报告期内,本集团执行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为:对本集团2009 年资产重组过渡期(即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产生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8,713,487.21元,以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1,992,643,338股扣减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455,289,547股及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169,028,205股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即1,368,325,586股),向该等股份持有人实施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39,569,209.77元。对2009年上半年的利润不实施分配。

  本次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 年7月1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0年7月15日。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明方

  201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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