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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48

  债券代码:126016 债券简称:08宝钢债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0年10月29日于上海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刘占英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马国强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公司监事会2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何文波董事长主持,董事会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2010年三季度末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10年三季度末坏账准备余额40,301.4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64,465.6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4,906.32万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批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批准《关于2010年调整部分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文波、刘占英、伏中哲、戴志浩、吴耀文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49

  债券代码:126016 债券简称:08宝钢债

  关于2010年调整部分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由于原燃料价格特别是矿石价格上涨高于预算,以及本公司为发挥采购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适时调整部分原燃料的购销计划和采购渠道,预计本公司向部分关联公司购销原燃料超年度关联交易预算。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超预算额在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未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版)10.2.4、10.2.12(三)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审议程序,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文波、刘占英、伏中哲、戴志浩、吴耀文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采购商品类关联交易预计超预算35.70亿元,销售商品类关联交易预计超预算为46.98亿元。交易变化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单位:亿元

  ■

  1、向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宝钢资源(国际),原宝岛贸易有限公司)、宝钢资源有限公司(简称宝钢资源)采购原燃料

  由于2010年部分原燃料上涨幅度超预期,以及本公司在部分进口原燃料有价格优势时,以进口原燃料替代国内采购,预计2010年向宝钢资源(国际)采购原燃料金额比预算增加约10.15亿元。

  由于2010年公司铁产量提升及燃料结构变化,需外购部分原燃料弥补缺口,同时为进一步稳定本公司的原燃料供应,增加了原燃料策略采购量,预计向宝钢资源采购原燃料的关联交易超预算25.55亿元。

  2、向宝钢资源销售原燃料

  本公司在满足生产用原燃料的前提下,将部分原燃料销售给宝钢资源。由于需求量增加和价格上涨,2010年预计向宝钢资源销售原燃料超预算46.98亿元。

  二、定价原则

  上述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价。

  三、关联方关系

  上述关联方均是本公司的控股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

  1、宝钢资源(国际)

  注册资本:8169万美元;主营与钢铁生产相关的原燃料、设备的进出口及技术咨询、技术贸易业务,以及相关行业的投资业务;国际航运业务(国际海上运输、船舶租赁及香港法律允许的其他与航运相关的业务);住所:中国香港湾仔道1号会展办公大楼2901室;董事:戴志浩(董事长)、李庆予、宋彬。

  2、宝钢资源

  注册资本:24亿元;主营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实业投资,煤炭批发(凭许可证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限合同收购),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F3208室;法人代表:戴志浩。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是双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所有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合同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50

  债券代码:126016 债券简称:08宝钢债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0年10月29日于上海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因工作原因,监事会主席李黎女士委托林鞍监事代为表决;周桂泉监事委托张丕军监事代为表决。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林鞍监事主持,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10年三季度末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二、关于审议董事会“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提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三、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10年调整部分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会前,部分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等3项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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