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世达昌")通知,恒世达昌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2,000,000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作为贷款担保,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10月28日,质押期限从股权质押登记日至2011年10月18日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恒世达昌共计持有本公司62,4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63%,均为IPO前发行限售法人股份;本次质押股份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3%;累计质押股份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3%。
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