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0年9月13日召开的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0年9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2.70 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0 年11月04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0 年11月0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 年11月0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 年11月0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IPO 前限售股份-个人、IPO 前限售股份-法人。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关东科技园高科大厦17层董事会工作部
咨询联系人:邹汉琴、周琴
联系电话:027-87617347-605、027-87617400(传真)
邮政编码:430074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