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0-012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于当日起公司股票停牌。
目前,中介机构已全面展开工作,同时公司与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由于该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0-013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募资金和超募资金将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更换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进行专户存储。(详见公司2010-009号公告)。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和 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三、专户银行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信证券。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信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国信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