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0月13日起对旗下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中航重机(股票代码:600765)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2010年10月14日的有关公告)。
2010年10月29日中航重机复牌。根据中航重机复牌后的市场状况及2010年11月1日的收盘价格,本公司认为,采用市价估值方法更有利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因此,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对中航重机恢复采用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公司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并将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