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2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0年9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60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9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0)汇所验字第3-013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328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0年10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根据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依据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章程中涉及上市批准日期及文号、注册资本、公司股本结构及信息披露刊物等相关条款进行最终确认,并向公司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章程的备案登记及有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2010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了章程备案及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370700400007668,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人民币15,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合资、上市)。
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