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2010年11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市公司名称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华科技
股票代码0021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11号二楼?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0年11月1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减持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后,持有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低于5%。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东华科技指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达鑫科技

指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股份减持

指2008年7月15日至2010年10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东华科技4083615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11号二楼

(三)法定代表人:吴大农

(四)注册资本:1595万元

(五)注册号:340106000008416

(六)组织机构代码:79010072-6

(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八)经营范围: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经营,企业诊断、技术创新服务。

(九)经营期限:自2006年6月8日起至2011年6月8日

(十)税务登记证号码:340104790100726

(十一)主要股东:李尚柱、叶平、王忠言、陈可明、郭勇义、王颖、徐兴荣、吴越峰、刘吉祥、张建新、仓亚军、马恒平、李茂勋、刘金宏、鲁庆、黄金、李强、王光灵、张绘锦、黄华、李立新、张书成、蒋进、张林、刘保成、周家文、宋平、唐清明、孔祥东、丁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长期

居住地

吴大农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合肥
李尚柱董事中国合肥
叶平董事中国合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任何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企业经营的资金需求,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东华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东华科技13826702股,占东华科技总股本的4.96%。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持其在东华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东华科技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华科技8800000股,占东华科技总股本的8.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华科技股份变动情况

1、2008年7月15日至2009年5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累计出售东华科技流通股18263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以本公司2009年5月22日的总股本107219840股为基数),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1626380股;2008年8月20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200000股。

2、2009年5月25日,东华科技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数10721984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华科技股份数由6973620股变成9065706股。

3、2009年5月25日至2010年5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20474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7%(以本公司2009年5月25日的总股本139385792股为基数)。

4、2010年5月18日,东华科技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数139385792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5股,每10股转增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华科技股份数由7018231股变成14036462股。

5、2010年5月18日至2010年10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累计出售东华科技流通股2097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8%(以本公司2010年5月18日的总股本278771584股为基数)。

6、截止2010年10月29日下午收盘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东华科技股份13826702股,占东华科技总股本的4.96%,全部为无条件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东华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251960股,累计减持东华科技股份总数的0.106%。具体如下:

时 间交易方式减持数量

(股)

卖出价格区间(元)占总股本比例
2010年4月1日-12日集中竞价交易3700057.49-61.180.027%
2010年5月5日集中竞价交易520051.260.004%
2010年9月8日-10日集中竞价交易3000027.03-27.20.011%
2010年10月29日集中竞价交易17976035.38-37.80.064%
合 计251960 0.106%

注:1、以总股本139385792股为基数,计算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5月5日达鑫科技减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以总股本278771584股为基数,计算2010年9月8日至2010年10月29日达鑫科技减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大农

签署日期:2010年11月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联系电话:0551-3626768

3、联系人:孙政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股票简称东华科技股票代码0021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11号二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8800000 持股比例: 8.2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2009年5月18日至2010年10月29日,累计减少209760 股

变动比例: 3.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0-03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0月29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鑫科技”)来函,函称:自2010年10月29日收盘,达鑫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已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5%。

达鑫科技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达鑫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8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21%(以本公司2009年5月22日的总股本107219840股为基数),为本公司发起人股份,此发起人股份于2008年7月15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自2008年7月15日至2009年5月22日,达鑫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263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以本公司2009年5月22日的总股本107219840股为基数),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626380股,减持均价为34.98元/股;2008年8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200000股,减持均价为29.9元/股。

自2009年5月25日至2010年5月17日,达鑫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474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7%(以本公司2009年5月25日的总股本139385792股为基数),减持均价为38.47元/股。自2010年5月18日至2010年10月29日,达鑫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97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8%(以本公司2010年5月18日的总股本278771584股为基数),减持均价为35.29元/股。[注]

本次权益变动后,达鑫科技尚持有本公司股份138267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6%(以本公司2010年5月18日的总股本278771584股为基数),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达鑫科技已不再是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特此公告。

注:本公司于2009年5月25日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721984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9385792股。全体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以股权登记日(即5月22日)为基数,自5月25日相应增加。

本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39385792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5股,每10股转增5股,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78771584股。全体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以股权登记日(即5月17日)为基数,自5月18日相应增加。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