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349号)批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7年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4,000,000,000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该等股票已于2007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首次公开发行A股时,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持有本公司157,922,077,818股A股股份。中国石油集团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A股股份。但经境内有权机构批准其持有的股份到境外交易场所上市流通部分,不受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及相关实施公告的要求,中国石油集团已于2009年将其中400,000,000股股份转持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中国石油集团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上述承诺。鉴于上述承诺将于2010年11月5日到期,中国石油集团所持157,522,077,818股本公司A股股份将于2010年11月8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一、有限售条件的A股合计 | 157,922,077,818 | -157,522,077,818 | 400,000,000 |
1.中国石油集团 | 157,522,077,818 | -157,522,077,818 | 0 |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400,000,000 | — | 400,000,000 |
二、无限售条件的A股合计 | 4,000,000,000 | +157,522,077,818 | 161,522,077,818 |
三、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 | 21,098,900,000 | — | 21,098,900,000 |
四、总股本 | 183,020,977,818 | — | 183,020,977,818 |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