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2009年2月24日至2010年10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本公司股票累计14,434,176股(换算为送转股份后的股数为20,075,274股),股份减持比率达到5%。
本次权益变动前,河南投资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4,328,582股(换算为送转股份后的股数为77,239,31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7,850万股(换算为送转股份后的股数为40,162.5万股)的19.23%。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10年10月29日河南投资集团尚持有本公司股份57,164,036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40,162.5万股的14.23%,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有关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