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0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参与竞拍吉安市国土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内"原吉安人民大会堂"地块,地块编号为2010DG48,成功竞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于同日与吉安市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签署了该地块的《成交确认书》,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与广场东路交汇处西南角。
二、土地面积:17062平方米(约25.6亩)。
三、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四、土地使用年期:40年。
五、成交价格及资金来源:成交价格人民币4994.0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影响:公司将使用该地块建设商场,有利于公司扩展连锁门店网络,增加公司固定资产,建立稳定的经营场所,扩大市场影响力和提升行业地位。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日
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