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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1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10-034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60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5.00元。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387,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7,464,06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0,035,940.00元,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231,765,940.00元。

  2009年10月28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信息大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9月7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超募资金5,091万元投资于"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项目。鉴于该项目是募集资金新投资项目,为了方便资金的管理,在不增加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前提下,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增开"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于2010年10月28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在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392110182200023041,截止2010年 10 月 28 日,专户余额为 5,091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中德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德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中信银行应当配合中德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中德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中德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单晓蔚、韩正奎可以随时到中信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中信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中信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德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中信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中信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德证券。中信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中信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德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中德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德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中信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中信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中信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德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中德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德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中德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1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10-035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定期存单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0月27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设专户账号为:3001014160001822, 截止2009年10月27日,专户余额为23176.594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待公司在主营业务发展方面存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专户余额中,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18,000万元,期限为十二个月,开户日期为2009年10月27日(该存单于2010年10月27日到期转入民生银行超募资金账户)。

  2010年6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757.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010年9月7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91万元投资"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项目。公司于2010年10月28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设了该项目专项账户,账号为:7392110182200023041,并中信银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相关公告)。截至2010年10月28日,该项目专项账户余额为5,091万元。

  为了节约资金成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9日以存单方式在民生银行郑州分公司分别开设了金额为4,0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的定期存单两份;金额为27,708,913.43元,期限为三个月的定期存单一份。

  截至2010年11月5日,民生银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

  公司已将此事项书面通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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