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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1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并参加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11月8日起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于2010年11月8日起参与光大银行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申购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光大银行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购申请后,于约定的日期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扣划固定的申购款项。投资者在开办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此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基金

1、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6002)

2、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66003、C类166004)

3、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6005)

注:由于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不收取申购费,故不参与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三、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及优惠活动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所定投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自2010年11月8日起,上述适用基金参与光大银行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具体结束时间另行公告。在优惠活动期间,通过光大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

四、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光大银行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光大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光大银行的规定。

六、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同基金日常交易时间。

七、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光大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光大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八、申购金额

通过光大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为3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九、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自T+2日起到光大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十、“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光大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光大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光大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一、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

十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十三、业务咨询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021-68609700

网址:www.lcfunds.com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8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基金”)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中欧基金决定从2010年11月8日起增加光大银行为中欧基金旗下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欧新蓝筹混合,基金代码:166002)、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欧稳健收益债券A,基金代码:166003;基金简称:中欧稳健收益债券C,基金代码:166004)、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基金代码:166005)和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基金代码:166008)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其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自2010年11月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光大银行在北京、哈尔滨、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长春、重庆、广州、昆明、武汉、烟台、海口、厦门、福州、成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济南、西安、长沙、南宁、石家庄、无锡、柳州、台州、珠海、三亚、丹东、大庆、汕头、佛山、常熟、绍兴、长乐、余姚、慈溪、昆山、株洲、泉州、东莞、曲靖、宁海、张家港、吴江、太仓、洛阳等54个城市的400 多个网点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光大银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咨询光大银行的各代销营业网点;

2、登录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

3、致电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5;

4、登录中欧基金网站:www.lcfunds.com;

5、致电中欧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8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的基金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鼓励基金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协商,决定自2010年11月8日起,对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实行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优惠活动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持续进行,具体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二、适用基金

1、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6002)

2、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166003)

3、 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6005)

三、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享有6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的网上银行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有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以光大银行的规定为准。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光大银行所有,上述优惠活动结束后是否展期,敬请投资者留意光大银行及本公司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五、咨询方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网址:www.lcfunds.com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六、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投资人权益须知》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8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0年11月8日起在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欧新蓝筹混合”,基金代码:166002)、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欧稳健收益债券A”,基金代码:166003;简称:“中欧稳健收益债券C”,基金代码:166004)和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基金代码:166005)之间的转换。

二、 业务办理机构

自2010年11月8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三只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光大银行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三、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四、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五、 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份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05%,申购补差费率为0.7%,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50=10,50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000×1.050×0.05%=5.25元

补差费(外扣)=(10,500-5.25)×0.7%/(1+0.7%)=72.95元

转换费用=5.25+72.95=78.20元

转入金额=10,500-78.20=10,421.80元

转入份额=10,421.80/1.195=8721.17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份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8721.17份。

基金转换费率如下表所示:

(1)从本公司管理的股票型或混合型基金转出至其他基金,费率如下:

转出基金转入基金持有时间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中欧新蓝筹混合、

中欧价值发现股票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C、

中欧价值发现股票

N<1年0.50%
1年≤N<2年0.25%
N≥2年

注:以上转换的补差费为0。

(2)从中欧稳健收益债券A转出到本公司管理的股票型或混合型基金,包括赎回费和补差费两部分,费率分别如下:

a、赎回费

转出基金转入基金持有时间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A中欧新蓝筹混合、

中欧价值发现股票

N<1年0.10%
1年≤N<2年0.05%
N≥2年

b、补差费

转出基金转入基金转出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的补差费率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A中欧新蓝筹混合、

中欧价值发现股票

M<50万元0.70%
50万元≤ M <100万元0.20%
100万元≤ M <200万元
200万元≤ M <500万元0.20%
500万元≤ M <1000万元0.50%
M≥1000万元

(3)从中欧稳健收益债券C转出至本公司管理的股票型或混合型基金,费率如下:

转出基金转入基金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的补差费率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C中欧新蓝筹混合、

中欧价值发现股票

M<50万元1.50%
50万元≤ M <100万元1.00%
100万元≤ M <1000万元0.50%
M≥1000万元1000元

注:以上转换的赎回费为0。

六、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七、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时,本公司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及报备义务。

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c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进行查询。

2、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参阅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3、本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定仅适用于场外交易,若场内基金份额欲办理转换业务,投资者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基金的转换。

4、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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