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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35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电子书业务相关资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获得电子书业务相关资质的情况概述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以下简称"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以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068号),业务范围为:已正式出版的出版物内容的网络传播。有效期自2010年8月1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复制经营许可证》(电复证字第01D002号),经营范围为:电子出版物(限于电子书)复制业务,包括:出版物内容的数字转换、编辑加工、数字芯片植入。有效期限自2010年11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总发字第100号),业务范围为:电子出版物(限于电子书)总发行业务。有效期至2014年4月30日止。

  二、获得电子书业务相关资质对公司的影响

  新闻出版总署对企业颁发上述资质,对从事电子书相关业务的企业依法依规实行行业准入和分类管理,规范了电子书产业的发展,给电子书产业营造了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公司获得上述资质,可以将电子出版物、终端产品、数字阅读资源平台有效结合,有利于公司电纸书销售和数字阅读资源平台建设,有利于公司整合数字资源内容,打通数字出版产业链,增强公司在电子书产业的竞争力。

  公司将严格遵守电子书产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致力于推动电子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国产电子书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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