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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0-089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07年5月2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为恢复上市采取的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自股票暂停上市以来,本公司董事会一直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工作。2007年,公司根据债务重组的总体计划,在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实施了第一步债务重组。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7年实现了盈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恢复上市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年5月16日正式受理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为化解退市风险同时为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的盈利能力,在债委会的协调下,公司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锐控股”)于2008年10月签订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与金融债务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确定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并于2009年6月将相关的债务重组、资产重组方案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上报中国证监会进行沟通。由于受近期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公司与中国证监会进行的沟通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的重组工作一直无法继续推进,且国家对房地产产业的调控政策近期也无松动的可能,2010年6月21日,公司股东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解除公司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的提案》。2010年7月9日,公司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公司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的提案》。2010年7月8日,公司与首控聚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友集团”)、中锐控股签署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按照解除协议约定,公司与聚友集团需向中锐控股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作为对其履行《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相关义务的适当补偿;且解除协议在各方签字盖章及中锐控股收到上述补偿款后生效。2010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锐控股出具的已收到聚友集团支付壹佰万元补偿款的收据,解除协议正式生效,即经友好协商,公司与中锐控股已正式解除合作关系。同日,公司收到聚友集团相关通知及《承诺函》,通知中告知解除协议中约定的壹佰万元补偿款已由聚友集团支付给中锐控股,同时聚友集团承诺,为保证公司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该补偿款全部由聚友集团承担,并承诺今后也不再向公司追索(相关披露信息详见2010年7月23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目前,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寻找新的重组方,力争尽快启动新的重组工作,使公司股票尽早恢复上市,本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新的重组方和重组方案尚未确定,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也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的有关规定,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此,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2010年度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公司暂停上市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28-86758751

传真:028-8675833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升街72号8 层

邮编:610015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0-087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出售资产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0 年 10月29日,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众聚友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众”,公司持股比例80%)与北京北大方正宽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社区宽带网络业务及资产收购协议书》,协议约定:将本公司在大连地区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众聚友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地区的社区宽带业务及与之相关的宽带网络资产,分别以人民币866.38万元及246.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北大方正宽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宽带”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资产出售事项。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时期,基于谨慎原则,本次资产出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资产出售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公司通过变现亏损资产从而减少亏损。本次资产出售定价公允,出售资产行为不存在法律障碍,未发现内幕交易,本次资产转让公司取得了一定的转让收益,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本次资产出售后,资产购买方负责妥善安置出售资产涉及的员工,没有损害员工利益。同意上述资产出售事项。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时期,基于谨慎原则,本次资产出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1、北京北大方正宽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方正宽带于2001年7月12日设立,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5层,工商注册号110000002966897,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国富,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 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知识产权出资300万元。截至 2009 年 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003.13万元,净资产为6,629.87万元,净利润844.91万元。

2、北京大众聚友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大众于2001年8月15日设立,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写字楼南翼1036单元,工商注册号110000003366121,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源新;主营业务包括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本公司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硬件。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27,556,754.21元、净资产为25,019,295.74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714,254.08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在大连地区的社区宽带业务及与之相关的宽带网络资产

经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评报字[2010]第743号评估,截止2010年6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委估资产账面价值1,098.99万元,评估值1,006.42万元,评估减值92.54万元,减值率8.42 %。减值原因:主要是由于机器设备原值减值所引起的。根据公司财务核算数据,该项资产在近期营运过程中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即从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9月亏损额分别为275.36、219.1万元、198.23万元。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众聚友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地区的社区宽带业务及与之相关的宽带网络资产

经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评报字[2010]第744号评估,截止2010年6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委估资产账面价值126.86万元,评估值155.50万元,评估增值28.84万元,增值率22.58 %。增值原因:主要是由于机器设备原值增值所引起的。根据公司财务核算数据,该项资产在近期营运过程中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即从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9月亏损额分别为26.65万元、71.42万元、91.34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一)本公司在大连地区的社区宽带业务及与之相关的宽带网络资产

1、签署交易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

资产购买方(甲方):北京北大方正宽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出售方(乙方):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10 年 10 月 29 日

3、交易标的:本公司在大连地区的社区宽带业务及与之相关的宽带网络资产

4、交易价格:866.38万元人民币

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评报字(2010)第743号评估报告为基础,甲方以有效用户数每户125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元整)收购乙方宽带网络业务及相关资产。暂定有效用户数:指在本协议规定的资产价值基准日确定的有效用户数,为 6931户,暂定收购总价为人民币866.38万元人民币。实际有效用户数:指在资产交付基准日,甲方确认的有效用户数。实际收购总价:在资产交付基准日,甲方确认的实际有效用户数乘以收购单价计算所得的总和。

5、支付方式及期限约定:

本协议收购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收购款付至暂定收购总价的60%,在资产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收购款付至实际收购总价的90%,在双方签署《第二期收购款支付差异确认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收购款按照双方确认的资产交付基准日实际有效用户数乘以收购单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第三期收购款为剩余款项,在资产交付基准日后满一年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或支票。

6、协议生效: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并经乙方法定批准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众聚友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地区的社区宽带业务及与之相关的宽带网络资产

1、签署交易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

资产购买方(甲方):北京北大方正宽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出售方(乙方):北京大众聚友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10 年 10 月 29 日

3、交易标的:北京大众聚友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地区的社区宽带业务及与之相关的宽带网络资产

4、交易价格:人民币246.75万元人民币。

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评报字(2010)第744号评估报告为基础,甲方以有效用户数每户175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元整)收购乙方宽带网络业务及相关资产。暂定有效用户数:指在本协议规定的资产价值基准日确定的有效用户数,为 1410户。暂定收购总价为246.75万元。实际有效用户数:指在资产交付基准日,甲方确认的有效用户数。实际收购总价:在资产交付基准日,甲方确认的实际有效用户数乘以收购单价计算所得的总和。

5、支付方式及期限约定:

本协议收购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收购款付至暂定收购总价的60%,在资产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收购款付至实际收购总价的90%,在双方签署《第二期收购款支付差异确认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收购款按照双方确认的资产交付基准日实际有效用户数乘以收购单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第三期收购款为剩余款项,在资产交付基准日后满一年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或支票。

6、协议生效: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并经乙方法定批准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2、在符合业务需要的情况下,甲方同意接收乙方负责社区宽带业务的员工,并承认该等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期间的工龄。

3、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经营亏损较大,为通过变现亏损资产减少亏损,公司决定出售该两项资产。公司处置该两项资产共可收回资金 1,113.13万元,截止2010年10月30日,该两项资产的账面值为1103.29万元,本次资产转让公司取得转让收益9.84万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出售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3、本公司与北京北大方正宽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社区宽带网络业务及资产收购协议书》;

4、北京大众聚友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北大方正宽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社区宽带网络业务及资产收购协议书》

5、《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0]第743号;

6《北京大众聚友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0]第744号。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0-086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于2010年11月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0年11月2日将全部会议材料以书面方式提交给全体董事;至2010年11月5日下午15:00时,公司董事会6名成员传回表决票,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出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众聚友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北大方正宽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署《社区宽带网络业务及资产收购协议书》,将本公司在大连地区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众聚友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地区的社区宽带业务及与之相关的宽带网络资产,分别以人民币866.38万元及246.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北大方正宽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时期,基于谨慎原则,本次资产出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2、审议通过《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3、审议通过《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0-088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截至2010年11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内容,公司已于2010年11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作了详细披露,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3.特别强调事项:无。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3.登记地点:成都市上升街72号8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28-86758331;传真:028-86758331。

2.会议费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0-090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计55家,其中已有49家提出股改动议,其持股数量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99.14%,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因注销、无法联系、正在办理等原因未明确提出股改动议。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已经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改保荐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为彻底解决公司的巨额债务负担,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实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在经过与非流通股股东、重组方、相关债权人进行数次协商沟通后,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将与拟实施的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相结合,同步实施。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已制订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初步方案,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鉴于公司与中锐控股的资产重组工作已经终止,经与有关各方协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仍继续与拟实施的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相结合,同步实施。待公司新的重组方确定后,公司将加快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以尽快启动股改程序。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上升街72号8楼

邮编:610015

电话:028-86758751

传真:028-86758331

联系人:吴锋

电子信箱:wufeng@ufg.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五日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出售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公司通过变现亏损资产从而减少亏损。

2、本次资产出售定价公允,出售资产行为不存在法律障碍,未发现内幕交易,本次资产转让公司取得了一定的转让收益,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3、本次资产出售后,资产购买方负责妥善安置出售资产涉及的员工,没有损害员工利益。

4、同意上述资产出售事项。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时期,基于谨慎原则,本次资产出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何光明 顾桥 王文清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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