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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0—027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1月4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已签署书面文件同意于2010年11月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根据会议议题,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先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同意。本次会议通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11月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纪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实有董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4人,崔景泉董事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周家干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会议决议

会议经讨论研究作出以下决议:

(一)同意《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变更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立信大华”)。会议认为立信大华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丰富经验,可以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议案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9)。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将《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决定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相关事项。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028)。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一)同意变更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同意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变更2010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变更事项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无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0-028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0年11月25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5日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贵阳市都拉营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1月22日,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9)。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出席会议股东持身份证明、证券帐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0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三)登记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都拉营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时和表决前需提交的文件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表决前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巍先生、宋伟女士。

联系电话:(0851)4470866。

传 真:(0851)4470866。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都拉营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50017。

(二)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样本)见本公告附件。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8日

附件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样本)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

审议事项表决意见栏
同意反对弃权
批准《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11月 日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0-029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关于本事项的说明

于2010年1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立信”)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有关情况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和2010年1月29日《证券时报》D12版的《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05)。立信北京分所承担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具体审计团队全部为立信北京分所人员,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立文、杨益明。审计业务约定书以立信总所名义签订,审计报告以立信总所名义出具。此后,于2010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续聘立信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有关情况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和2010年5月27日《证券时报》A8版的《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17)。

公司于2010年10月20日接到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立信大华”)的通知,立信董事会决定撤销立信北京分所。原立信北京分所部分人员及业务进入立信大华,包括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立文、杨益明及审计团队在内的原立信北京分所人员已转入立信大华。

考虑到公司审计事务的持续性,为有利于审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将2010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大华。

立信大华(原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10月27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001730554,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01(证书序号:000028),住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3层,法定代表人梁春,注册资本为4999.2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审计、验资、咨询、培训财务人员;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基本建设咨询预决算审查;咨询业务;国有及非国有资产评估。据了解,立信大华具有从业人员2000余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800余人,其中具有5年以上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500余人。该公司常年审计客户2000余家,服务对象主要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等,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丰富经验,可以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独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一)同意变更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同意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变更2010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变更事项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无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期限

立信大华将承担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业务,审计费用为38万元。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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