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0年10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与江苏新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签订《800吨造船龙门吊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663.6万元,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型式试验检验,并完成交付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江苏新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成君
注册资本:3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5-8万吨级各类船舶,海洋工程船舶及大型钢结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注册地:江苏省扬中市八桥镇万福村
江苏新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与江苏新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没有签署过相关业务合同。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新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总金额约占公司2009 年度营业收入的6.89%,对2010年业绩无影响,将对公司2011年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江苏新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形成依赖的情形。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执行过程中会因原材料价格波动、现场安装条件不满足可能导致延期交付等因素存在一定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