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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盐运化股权关系结构如上:
附表一

  上市公司名称: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风化工

  股票代码:00073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运城市盐湖区解放中路294号

  通讯地址:运城市盐湖区解放中路294号

  联系电话:0359-8967515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2010年11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权益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风化工拥有权益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南风化工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转让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减持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运城市盐湖区解放中路294号

  (三)注册资本:516,200,000元

  (四)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40800000019600

  (五)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11366166-5

  (六)经济性质:国有独资

  (七)法定代表人:万建军

  (八)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工业硫化钠、硫酸钠、硫酸钾、硫酸镁系列产品、硫脲、金属镁、阻燃剂及塑料编织品产、供、运销及设备安装、维修;合成洗涤剂、复合肥、工业盐、聚氯乙烯制造;汽车修理、道路运输,(仅限有经营权的分支机构经营);非标准设备制造、安装;水泥预制构造制作(以上各项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的不得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化学清洗、化工防腐、水处理、密封、粘结技术转让,咨询,培训。

  (九)经营期限:长期

  (十)税务登记证号码:142701113661665

  (十一)通讯地址:运城市盐湖区解放中路294号

  (十二)邮政编码:044000

  (十三)电话:0359-8967515 传真:0359-8967023

  二、股东结构及控制关系

  中盐运化为国有全资公司,出资人为中国盐业总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为国务院国家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并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盐运化股权关系结构如下:

  ■

  三、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中盐运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股份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股份的目的是收回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南风化工股份141,615,496股,占股份总额的25.806%。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07年5月1日至2010年11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南风化工共计30,505,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59%,全部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卖出。

  四、中盐运化在南风化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目前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5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已于2007年11月28日、2007年12月8日、2007年12月12日、2007年12月15日、2010年11月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上公开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声明

  中盐运化及其法定代表人万建军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万建军

  签署日期:2010年 11 月 8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万建军

  日期:201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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