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4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5.00元。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4 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01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依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于2010年11月9日完成增加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手续,变更后,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净化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