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期间 | 本次减持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09.12.18—2010.11.9 | 3,189,900 | 1.52 |
大宗交易 | —— | —— | —— |
其它方式 | —— | —— | ——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63,361,464 | 30.09% | 60,171,564 | 28.5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265,196 | 5.83% | 9,075,296 | 4.31%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1,096,268 | 24.27% | 51,096,268 | 24.27% |
注:南天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027,548股于2010年8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8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 是 √ 否
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在本次减持期间任意30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的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 是 □ 否
公司股东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天集团)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自南天信息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其如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12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南天集团持有股份在上述 36个月的限售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只有当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高于 10.00元时才进行减持。
本次减持,公司股东南天集团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