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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A股股票代码:60139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声 明

  本配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作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配股说明书》及本配股说明书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配股说明书》及本配股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行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配股说明书》及本配股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0年11月9日下发证监许可[2010]1579号文,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本次A股配股。

  2、本次配股为A股和H股配股,配售对象涉及境内外股东,提请股东关注A股及H股发行公告。

  3、本次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0.45股,A股的配股价格为2.99元/股,A股和H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相同。

  4、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司和财政部已经作出承诺,承诺按持股比例以现金全额认购本行2010年7月28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票。

  5、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本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本行原A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A股拟配售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本行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原A股股东。

  6、《配股说明书》及本配股说明书摘要仅为在中国境内实施A股配股所使用,不构成且不得成为对境外投资者的宣传材料,《配股说明书》及本配股说明书摘要中有关H股配股的情况介绍也不应视作进行H股配股的宣传。

  7、1999至2001年间,本行向华融公司处置了账面价值合计人民币4,077亿元的不良资产,并取得华融公司发行的面值3,130亿元的十年期不可转让债券及支付现金人民币947亿元作为对价。华融公司过去一直及时向本行支付利息。2010年7月,本行接到财政部通知,本行持有的华融公司债券到期后延期10年,利率维持现有年息2.25%不变;财政部将继续对本行持有的华融公司债券本息支付提供支持。2010年8月14日,本行董事会公告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债券延期的公告》。本行认为该等华融公司债券于展期日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不存在重大差异,审计师认同上述观点。发行人律师认为,华融债券的延期不会对本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但倘若华融公司未能履行该等债券的付款责任,亦不能保证能够根据法律强制执行该通知,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8、截至2010年6月30日,汇金公司持有本行约35.42%的股份,为本行控股股东之一。2010年8月及9月,本行通过招投标方式在公开市场认购汇金公司债券。截至《配股说明书》及本配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行持有少量汇金公司债券。

  9、针对可转债持有人的特别提示。本次配股完成后,本行于2010年8月31日公开发行的25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对此本行将另行公告。

  本行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上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

  第一节 释义

  在本配股说明书摘要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行/发行人/中国工商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工商银行2010年9月21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的A股和H股配股发行
《配股说明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
本配股说明书摘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
A股境内上市的面值为1.00元、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H股获准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A股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 本行于2010年8月31日公开发行的25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
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在其资产负债表内体现为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主要包括汇兑、信用证、代收、代客买卖、承兑等
承兑付款人在汇票到期前在票面上作出表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承担支付汇票金额义务的票据行为
汇票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信用证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不良贷款按照风险资产五级分类的口径统计,包括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对不良贷款余额的比例

  

  

  

  

  

  

  

  

  

  

  

  

  

  

  

  

  

  

  

  

  

  

  

  

  

  

  

  

  

  

  

  

  

  

  

  

  

  

  

  

  

  

  

  

  

  

  

  

  

  

  

  

  

  

  

  

  

  

  

  

  

  

  

  

  

  

  

  

  

  

  

  

  

  

  

  

  

  

  

  

  

  

  

  

  

  

  

  

核心资本包括银行的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及其修订办法计量的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
核心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及其修订办法计量的核心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汇金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美国运通美国运通公司(American Express Company)
高盛集团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
中国会计准则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07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6月
最近三年2007年、2008年、2009年
最近一期2010年1-6月
中国/境内就本配股说明书摘要而言,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境外就本配股说明书摘要而言,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之外的国家或地区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本配股说明书摘要中的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中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缩写“ICBC”)

  境内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境内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境内股票代码:601398

  境外股票上市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境外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境外股票代码:1398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100140

  电话号码:010-6610 8608

  传真号码:010-6610 6139

  互联网网址:www.icbc.com.cn, www.icbc-ltd.com

  电子信箱:ir@icbc.com.cn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经本行2010年7月28日及2010年9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本行2010年9月21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0年7月29日、2010年9月8日和2010年9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银监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A股和H股配股的批复》(银监复[2010]463号)核准,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579号)和《关于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583号)核准。

  (二)本次发行方案要点

  1、配售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配股种类为A股和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配售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0.4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A股和H股配股比例相同。本次A股配股采用代销的方式,H股配股采用包销的方式。

  A股和H股配股的股份数量分别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和H 股股权登记日的H 股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若以2010年7月28日,即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当日的总股本334,018,850,026 股为基数测算,则可配股份数量共计为15,030,848,250股,其中:A股可配股份数量为11,293,305,662股,H股可配股份数量为3,737,542,588股。

  3、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配股价格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A 股和H 股市场交易的情况以及本行A 股和H 股二级市场价格,在不低于发行前本行最近一期经境内审计师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原则下,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最终配股价格为2.99元/股。A股和H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相同。

  4、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拟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最终募集资金规模由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实际发行时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数量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

  6、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本行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7、本次配股完成后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A股和H股配股完成后,本行配股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发行方式

  本次A股配股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本次H股配股发行方式请见H股配股公告。

  9、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A股配售对象为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股东,H股配售对象为H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合资格的本行全体H股股东。

  10、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A股配股采用代销的方式,H股配股采用包销的方式。

  本次A股配股承销期间:2010年11月11日至2010年11月24日

  11、A股配股发行费用概算

  

  

  

  

  

  

  

  

  

  

  

  

  

  

  

  

  

  

  

  

  

  

  

  

  

  

  

  

  

  

  

  

  

  

项目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6,680
律师费用150
专项审计及验资费用780
信息披露费用350
印花税1,688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160
合计9,808

  

  本次A股配股保荐及承销费将根据本次A股配股的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中的相关条款结合发行情况最终确定,律师费、专项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印花税及其他费用等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12、A股配股日程安排

  本次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1月15日(T日),相关日程安排如下:

  

  

  

  

  

  

  

  

  

  

  

  

  

  

  

  

  

  

  

  

  

  

  

  

  

  

  

  

  

  

  

  

  

  

  

  

  

  

  

  

  

  

  

  

序号A股配股安排日期安排(1)A股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T-2日

  2010年11月11日

正常交易
网上路演T-1日

  2010年11月12日

正常交易
A股股权登记日T日

  2010年11月15日

正常交易
A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T+1日至T+5日

  2010年11月16日至2010年11月22日

全天停牌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T+6日

  2010年11月23日

全天停牌
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退款日

T+7日

  2010年11月24日

正常交易

  

  注:(1)以上日期安排均指交易日。

  13、A股配股的上市流通

  本次A股配股完成后,本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流通。

  14、持有期限制

  本次发行的A股和H股不设持有期限制。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谷澍、胡浩
 经办人:刘亚干、王文彬、吕宇、徐可达、陈明、孙慧、吕超、蔡雪珍、刘晓霖、辛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联系电话:010-6610 8608
 传真:010-6610 6139
  

  

  (下转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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