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过2010年5月13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0年5月14日起至2010年11月1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07)。
根据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于2010年5月14日起陆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10年11月10日公司已将该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未受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