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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1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6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出席会议董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转让资产(商业用房)的议案》

公司经与宁波广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协商,拟出售“广博·国际商贸中心”第24-27 层商业房产及地下车位(建筑面积:4011.57平方米,车位20个),双方同意以评估价值62,983,000.00元为基准,成交价确定为62,000,000.00元。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利平、王君平、胡志明、戴国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转让资产(商业用房)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2010年11月12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0-032)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2010年11月12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0-034)

特此公告。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2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资产(商业用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经与宁波广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控公司)协商,公司拟转让 “广博·国际商贸中心”第24-27层商业房产及地下车位(建筑面积:4011.57 平方米,车位20个),双方同意以评估价值62,983,000.00元为基准,确定交易价格为62,000,000.00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关联交易经由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2010年11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长王利平为广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王君平、胡志明、戴国平担任广控公司的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五名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有关情况及相互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广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212000021834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石碶镇街道雅渡村

注册资本:480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利平为广控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王君平、胡志明、戴国平担任广控公司的董事(其中胡志明担任董事长),监事朱国章、何海明分别担任广控公司的监事和董事。广控公司持有本公司9.8%的股权。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此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三)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1、广控公司为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鄞东支行提供最高额为8,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本年年初至10月31日,在该保证担保合同项下,实际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2,305万元,截至2010年10月31日,该担保项下已无借款。

2、广控公司和宁波广联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提供最高额度为1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本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博文具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大嵩盐场的土地和厂房进行抵押。本年年初至10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实际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截至2010年10月31日,该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原则及对非关联方股东的保护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原则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2、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经营方针,有利于公司效益最大化实现;

3、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4、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非关联股东的保护

1、本次关联交易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处置制度》作出的。

2、本次关联交易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限公司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购买的商业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浙源评报字[2010]第0104号)。

3、本次关联交易须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董事会表决,4名关联董事须依法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须经监事会表决通过,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须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此项交易时,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依法回避表决。

6、本次关联交易将根据有关法规、规则的规定,严格按照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鄞县大道中段1357号的广博·国际商贸中心的部分办公用房及地下车位,包括24F-27F 办公用房(合计建筑面积4,011.57 平方米)及20个地下车位。

公司已拥有上述商贸中心24-27层及相关车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截至2010年10月31日上述资产账面净值为42,221,045.93元。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过程

1、公司对交易标的所在区域的相类似商业房产进行调研,获取同类型办公用房的价格资料。

2、公司委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商业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浙源评报字[2010]第0104号)。在本次评估中采用市场法对评估房地产进行估算,即在掌握与被评估房地产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参照物)的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以被评估房地产为基准对比分析参照物并将两者的差异量化,然后在参照物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作出调整和修正,确定待估房地产的评估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的房产资产评估价值为62,983,000.00元,具体评估明细如下:

房号建筑面积评估单价(元/平方米)评估价值(元)
广博国际商贸中心24层1,303.3014,62119,055,500.00
广博国际商贸中心25层1,303.3014,72119,185,900.00
广博国际商贸中心26层701.2514,33610,053,100.00
广博国际商贸中心27层703.7214,33610,088,500.00
房屋合计4,011.5758,383,000.00
广博国际商贸中心地下车位20(个)230,000元/个4,600,000.00
合计62,983,000.00

3、经过与广控公司协商,最终确定成交价格为62,000,000.00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上述交易标的原值为44,449,704.70元,其中办公楼折算为9,807.26元/平米,车位19万元/个,截至2010年10月31日上述资产账面净值为42,221,045.93元。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以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评估价值62,983,000.00元为基准,成交总价确定为62,000,000元,即办公楼折算为14308.61元/平米,车位23万元/个。该交易价格为公允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生效时间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后报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董事会通过后,公司和广控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上正式签署并盖章,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和结算方式

1、本次关联方的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广控公司自有资金。

2、付款方式:

(1)《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10日内付款50%;

(2)房产证等手续办理完毕后后10日内付款50%。

(六)资产的交割

《房地产转让合同》生效后10日内,本公司将合同项下交易的全部房产交付广控公司使用,并协助该公司办理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于2008年末购买了“广博·国际商贸中心”第24-27层商业房产及地下车位,并全部投入使用。2009年6月,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内的科研营销综合楼建设完工并开始启用,经整合目前尚富裕部分办公场所。广博工业园为公司生产、研发、管理中心,将上述商贸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回工业园内办公,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二)优化财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本的流动性,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减少折旧费用,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水平。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而做出的慎重决策,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增强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经营无不良影响。

2、风险:若未来房地产价格大幅上涨,则本次出售后公司将无法获得相关溢价。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向关联方宁波广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位于宁波市南部中心区的“广博国际商贸中心”第24-27 层商业房产及地下车位(建筑面积:4011.57 平方米,车位20 个)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基准,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操作程序合规;交易双方依据交易标的的评估价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转让资产(商业用房)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4、商业房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3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1日 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国章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商业用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主席朱国章、监事何海明分别担任关联方宁波广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监事和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监事会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操作程序合规;交易双方依据交易标的的评估价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4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0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所形成的《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0年1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1月28日—11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28日15:00至2010年11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车何广博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24日

五、会议方式及表决方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会议审议内容

(一)《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转让资产(商业用房)的议案》

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2010年11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转让资产(商业用房)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0-032)。

七、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0年11月2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出席会议的现场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车何广博工业园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 话:0574-28827003 传 真:0574-28827006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车何广博工业园公司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15153)

九、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2010年11月26日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十、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29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103广博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03;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表决事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100元
议案一1元

(4)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极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统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博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买入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103买入1元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买入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103买入1元2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录http://www.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8日下午15:00至2010年11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杨 远

(三)电 话:0574-28827003 传 真:0574-28827006

特此通知。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转让资产(商业用房)的议案》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授权委托书简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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