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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0-017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召集并于2010年11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11月11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13,8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未来补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500kV环保型阻燃超高压交联电缆及500kV资源节约型铝合金架空线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2,292.80万元,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28,492.80万元,仍存在资金缺口13,800.00万元。

募投项目其他流动资金缺口13,800.00 万元将在募投项目完成后由公司以超募资金投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4,655.06万元超募资金实施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的议案》。

为顺应市场的需求,扩展公司的产品线,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并促进企业的发展,公司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决定投资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前景、必要性及项目对公司产生的积极影响,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5,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5,00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归还银行贷款,可为公司节省利息约1,814,722.22元。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市场拓展速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 万元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议案(二)至议案(五)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及刊登于2010年11月12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关于本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之事宜,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等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同意使用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0年11月29日-2011年5月28日),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补充公司因国内外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带来的流动资金缺口,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5,52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于公司此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已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及刊登于2010年11月12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关于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等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上午在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及刊登于2010年11月12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一

原章程条款为新章程条款为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的制造、研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五金电器、输变电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的制造、研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五金电器、输变电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灯具、建筑用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为:

份数额

(股)

份数额

(万股)

2 乐机械有 1383 11.52% 净资产折股

限公司

2 乐机械贸 1383 8.64% 净资产折股 2008.6.20

易有限公司

合计 12000 100%合计 12000 75%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六) 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六) 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第一百四十三条 本章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和(四)-(六)项的相应规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三条 本章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一百零三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零四条(四)-(六)项关于董事的勤勉义务的相应规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第一百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0-018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1日上午10时在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0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海良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人,实到监事 5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盛海良先生、监事陈鸫先生、蒋健良先生、王雪琴女士、蒋丽隽女士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13,8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未来补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13,8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减少银行贷款的使用量,增加募投项目效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4,655.06万元超募资金实施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的议案》。

中国轨道交通建设正进入快速发展期,轨道交通用电缆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前景广阔。本项目可扩展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线,进一步增强企业竟争力并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大型基础设施、工业建设、高层商业建筑、地下建筑和居民住宅数量的逐渐增多,电线电缆的使用总量越来越大,且敷设的密集度也越来越高。由于线缆老化而导致短路、自燃等原因引起的电气火灾事故日趋频繁,造成的损失日益严重。这使人们认识到,除了要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外,还应制定严格的相关标准,大力推广应用各种阻燃电缆。阻燃电缆正被大量推广应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投资该项目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使用5,0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5,0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2,0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流动需求,提高市场拓展速度。 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议案(一)至议案(四)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及刊登于2010年11月12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有利于扩展公司的业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股东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公司此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已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及刊登于2010年11月12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0-019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0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 年8 月30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29,845,103.0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2,154,896.96 元。较原284,928,000 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277,226,896.96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沪核字[2010]1344 号《验资报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1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为:《关于使用13,8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未来补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关于使用4,655.06万元超募资金实施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

三、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议案,超募资金使用具体内容及顺序如下:

(一)13,8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未来补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缺口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500kV环保型阻燃超高压交联电缆及500kV资源节约型铝合金架空线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2,292.80万元,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28,492.80万元,仍存在资金缺口13,800.00万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计划使用量,超过部分首先用于补充本项目所需其他流动资金,以减少银行贷款的使用量,增加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13,800万元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以减少贷款使用量。上述资金待项目完工后补充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0年 11月 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公司拟使用4,655.06万元超募资金实施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

(2) 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3) 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4)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设备、试验室、仓库及办公区,采购国内外先进生产检测设备,形成年生产35KV及以下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1300km的生产能力。

(5) 项目投资规划:项目总投资规划为 4,655.06 万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655.06万元和流动资金4,000.00万元,建设期为 10个月。

2、项目前景

(1) 国内铁路建设对轨道交通用电缆的需求

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提出,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规划目标为12万公里以上,电化率为60%以上,进一步扩大铁路网规模以及提高电气化铁路比重。铁路建设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按《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所述,未来还将新建铁路30000多公里,电气化改造20000多公里,我国东部地区将告别内燃机车,新建客运线路全部为电气化高速铁路。铁路建设特别是电气化铁路将带来大量的轨道交通电缆需求。以2010年投入运营的武广高铁为例,该线全长1068.6公里,仅10 kV牵引电源电缆就达近5000公里,平均每公里铁路需电缆近5公里,这还未包括大量的110kV电缆及站内动力电缆。《规划》新建线路30000公里的电气化率按60%计,再加上电气化改造线,合计已达40000多公里。即便不考虑非电气化铁路所需电缆,仅轨道交通用牵引电源电缆需求近200000公里,约100亿元。实际所需电缆将超出200000公里。

(2) 城市轨道交通用电缆的需求

目前,许多大中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已制定规划或在建。到2020年,我国新建城市轨道交通线达5000多公里,随着我国建造技术及装备国产化率的提高,地铁造价已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7亿元/公里下降到3亿元/公里;轻轨造价已由4亿元/公里,下降到1亿元/公里,但仍需约10000亿元,投资十分巨大。随之带来的城市轨道交通电缆市场前景十分看好。通常每公里地铁约需轨道交通电缆80~100万元,我国城市轨道建设将带来约450亿元左右的总需求,估计今后5年全国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的总需求平均每年约20亿元。考虑到维护更新,所需电缆还将在此基础上增加。

国务院批准地铁建设有3项指标:城市人口超300万;GDP超100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100亿元。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司长王庆云指出,目前全国有近50个城市达标,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未来发展有着巨大潜力。今后的20年内,轨道交通将始终处于高速发展时期,轨道交通建设不会减速,反而会提速。

(3) 配套出口电缆的需求

近几年,我国铁路交通装备行业消化吸收了法、日、德、加等国先进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坚持自主开发,我国高速铁路的工程建造技术、高速列车技术、列车控制技术、客站建设技术、系统集成技术、运营维护技术不仅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而且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速铁路成套技术体系,具备了向国外成套出口的能力。目前,沙特、俄罗斯、巴西、土耳其、委内瑞拉、缅甸等多个国家都希望我国参与他们国家铁路项目的合作,部分合作项目已经开始实施。中国铁路技术走出了国门,也必将给国内的轨道交通电缆配套出口带来机遇。

(4)阻燃电缆的需求

一般来说,光缆、地铁用电缆、高层建筑用电缆、石油平台、船用电缆以及矿用电缆对阻燃、无卤、抑烟的要求较高,因此在以上领域中阻燃电缆已大量应用。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地铁、高层建筑将迅速发展,尤其是北京、上海以及沿海城市发展速度将更快,阻燃电缆将得到更广阔的应用。我国《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规定, "超高层建筑内电力、照明自控线路应采用阻燃电线电缆,一类高、低层建筑内的消防用电设备,宜采用阻燃电线电缆"。由此可见,建筑工程带来的阻燃电缆需求将会进一步增长。而近年来电力系统的城网、农网建设、改造及新建电厂、变电站等工程中,为加强系统可告性,也已经广泛使用阻燃电缆。与以前相比,在各种电缆中,阻燃电缆所占比例正逐年提高。2009年,我国电线电缆需求量已突破4000亿元。预计,未来中国电线电缆需求量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其中阻燃电缆的市场需求增长将快于行业平均增长幅度,阻燃电缆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3、风险分析

(1)市场竞争风险

属于近年来开发应用的新产品,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该产品今后的应用将愈来愈广。由于本产品的较高的经济效益和潜在的市场需求,本项目今后必将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可以预计,市场竞争的结果将不可避免地对销售价格和市场占有率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对此,公司将通过确保产品质量、降低制造成本和加强营销力度,开发与拓展营销渠道等措施积极规避。

(2)资源风险

本项目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铜、铝价出现较大的波动,尤其是近年来铜价暴涨,不仅是本产品,电线电缆行业的其它产品也存在同样的风险。电线电缆行业本身是一个短生产周期的行业,从报价到交货平均期限也不超过15天。一般情况下,企业对短单生产采取闭口合同销售,公司主动性通过期货交易所或者铜材、铝锭生产商锁定价格,保证生产和报价时价一致。公司每个月锁定一定量的铜材、铝锭,缓解原材料上涨造成的成本压力。对于类似国家重点工程这样交货期相对较长的合同,为规避期间风险一方面增加开口合同,另一方面就是闭口合同锁定原材料价格。开口合同一般买方会采用向企业下订单日原材料价格的价格核算合同金额,这样公司只要在生产计划内及时采购铜材就规避了价格风险。除采用以上办法规避原材料价格风险外,公司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成本控制,通过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措施,防范和降低风险。

综上所述,本项目虽然存在上述风险,但企业还是可以应对的。

4、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中国轨道交通建设正进入快速发展期,轨道交通用电缆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前景广阔。本项目可扩展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线,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并促进企业的发展。

(2)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多年同电压等级产品制造经验,并提前研发,已具备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的制造技术,并拥有两项轨道交通用电缆产品的专利技术。本项目采用国内外先进生产装备,能保证产品质量。因此本项目在技术上是先进的、可行的。

(3)本项目预计投资利润率33.3%,静态投资回收期4.25年,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较好,社会效益也较好,故在经济上也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条件良好,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5、本项目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由于项目尚未投产,因此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对本年利润不会产生影响。项目竣工投产后,当年按生产负荷的70%测算,其后年份为正常生产年,以100%的负荷率计算。计算时年产量即为销售量。价格参照国内市场价,达产年份的销售收入将达到15,770万元(含税),年平均销售利润将达到1,420万元。因此,投资该项目不仅能更加高效利用公司现有产能,而且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缆行业中的规模和影响,使公司的收益实现进一步增长,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从而为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0年 11月 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本次归还银行贷款,为公司节省利息约1,814,722.22元。具体归还的银行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 号贷款银行起始日期到期日贷款本金利率%提前还款日期节约财务费用
中国农业银行徐舍支行2010年7月6日 星期二2011年7月5日 星期二10,000,000.005.56%2010-11-12362,944.44
中国农业银行徐舍支行2010年7月6日 星期二2011年7月5日 星期二10,000,000.005.56%2010-11-12362,944.44
中国农业银行徐舍支行2010年7月6日 星期二2011年7月5日 星期二30,000,000.005.56%2010-11-121,088,833.33
合计1,814,722.22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0年 11月 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因国内外业务规模扩大,原材料价格上扬,流动资金吃紧,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000 万元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0年 11月 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

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谨慎阅读了公司《关于使用13,8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未来补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关于使用4,655.06万元超募资金实施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5,0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2,0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谨慎阅读了公司《关于使用13,8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关于使用4,655.06万元超募资金实施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5,0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2,0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1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为:《关于使用13,8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未来补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关于使用4,655.06万元超募资金实施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5,0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2,0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的专项意见》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上述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八、备查文件

(一)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0-020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0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 年8 月30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29,845,103.0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2,154,896.96 元,较原284,928,000 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277,226,896.96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沪核字[2010]134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6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时间为两个月(2010 年 9 月 29 日-2010 年 11 月28 日)。详细内容请见 2010 年 9 月 30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10年 11 月 10 日归还该笔款项,详细内容请见 2010 年 11 月 11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二)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计划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2,154,896.96元,超募人民币 277,226,896.96 元。2010年11月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为:《关于使用13,8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未来补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关于使用4,655.06万元超募资金实施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13,800.00万元用于未来补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 4,655.06万元用于实施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5,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00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 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0年11月29日-2011年5月28日),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于公司此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已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补充因公司国内外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5,520,000.00元。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承诺: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 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 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高风险投资。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谨慎阅读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杰臣、鲁桐、郑丽华在谨慎阅读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1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上述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0-021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1日在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0年11月29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0 年11 月29 日上午(星期一)9: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 年11 月28 日-2010 年11 月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11月29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11 月28 日下午15:00 至2010 年11月29日下午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0 年11月24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2010 年11 月24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本公司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0 年11 月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11月25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29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对应申报价格, 100.00代表总议案,1.00 代表议案一,2.00 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100.00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0

3)在“申购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1) 股权登记日持有 “中超电缆”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471买入1.001股

2)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471买入1.003股

5、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全部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全部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全部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对应申报价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 月28 日15:00 至11 月29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10-87698008 ;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jx2008cjp@yahoo.cn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0年11月2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超电缆” (002471)股票 股,

拟参加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0年11月29日召开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会议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0年11月23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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