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87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 年10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5元。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0)093 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33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0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0 年11月11日领取了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80 万元变更为26,780 万元,公司实收资本由人民币20,080 万元变更为26,780 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