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2010年5月19日召开的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从2010年5月20日起到2010年11月19日止,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形成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帐户;保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10年5月20日起到2010年11月11日,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弥补流动资金5000万元,截止2010年11月12日,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