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从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处获悉,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0,000股股份解除质押(其中:27,000,000股股份原质押给福建省投资担保公司、3,000,000股股份原质押给福建省华兴中小企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3,224,100股股份中的2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1%)继续质押给福建省投资担保公司,将3,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5%)继续质押给福建省华兴中小企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的解押、质押事项已于2010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