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曾于2010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 11 月 18 日13: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 11 月 18 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本公司会议室(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1月12日。截至2010年11月12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9:00—11:30,12:30—16:00
2. 登记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本公司A楼一层105室
3. 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0年11月17日下午16: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业群、杜丽
电话:(0553)5840085
传真:(0553)5840510
邮编:241001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朱家桥外贸码头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8日9:30—11:30,13:00—15:00.
2.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 11 月 15 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
议案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 |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参加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 年11 月1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代码:738575;投票简称:芜港投票
三、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 元代表需要表决的议案一。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表决
序号 | 内容 | 申报
代码 | 申报
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738575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738575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