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通知,根据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安排,安信证券已指派濮宋涛先生、刘静芳女士担任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并接替本公司2009年增发A股项目保荐代表人李泽业先生、陈亚辉先生所承担的相关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本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之日且不早于201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