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泰复 公告编号:2010-023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本公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11月15日收到《2010年第二次职工大会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决议》。
公司于2010年11月15日召开了2010年第二次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民主选举,推荐费心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自选举结果产生时有效。
费心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1月16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费心女士,女,23岁,党员,大专。2008年6月毕业于安徽电子信息学院,2008年7月进入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工作,现就职于本公司综合部。
费心女士现无其他兼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泰复 公告编号:2010-024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粤高法民二终字第91号《民事判决书》。公司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诉深圳市纬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基公司")等损害公司权益一案,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78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6月18日对该案进行法庭调查。
二、有关案情的基本情况
2002年至2004年期间,纬基公司持有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42%的股份,为公司的非国有控股股东,在此期间公司与中联利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利公司")协商一致,由公司作为担保人,由中联利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800万元由中联利公司使用,1200万元由公司使用,并各自归还所用贷款份额及利息。但纬基公司利用对公司的控制权,侵吞、占用了中联利公司于2002年1月11日转入的该笔款项(扣除利息后为1150万元),至今分文未还。
有关案情的情况详见公司2009年10月17日及2010年6月10日《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刊登媒体: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判决和裁决情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3413元由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简要说明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判决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纬基公司占用款项,公司已于2005年一次性计提。本次公告的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财务状况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