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5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0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治理常见问题的自查报告》。
《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治理常见问题的自查报告》全文刊登在2010年11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